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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人误解了香港免费医疗(下)

  这个世界很奇怪,每一个地区的医疗改革似乎都处在“十字路口”,香港地区也不例外。一说到香港,大家就知道“免费医疗”,“政府主导”。实际上,香港并非免费医疗,政府需要拿出一般税收来补贴香港居民医疗费用,香港居民也需要在就诊中自己负担一部分费用;香港医疗服务体系也并非政府主导,公共医疗和私人医疗开支平分秋色。

  香港公私营医疗正在有序地推开

  2010年第二阶段公众咨询以后,香港进一步推动了公私营医疗服务的协作,最典型的就是公营医疗机构为患者购买基层医疗服务。

  举个例子,香港透过“天水围”基层医疗合作计划,为需要接受“公营医院普通科门诊诊所”服务的特定病人购买私人基层医疗服务,推行公私营慢性疾病共同护理计划,为公营医院后期肾病患者购买私营血液透析中心服务,以及推行白内障手术计划,为在公立医院轮候进行白内障手术病人提供部分资助,以便他们在私营基层医疗机构接受治疗。这个实验在2014年扩大到3个地区,2015年在其余15个地区推开。

  香港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推行“长者医疗券试验计划”。这个试验计划为期3年,为每位70岁或以上的老人提供每年5张面值50元的医疗券,以资助他们使用私营基层医疗服务的部分费用,推行“钱跟病人走”的概念。长者医疗券试验计划还在进行,每年资助金额不断上升,2014年,长者医疗券的每年金额由1000元增加至2000元(单位均为港币)。

  除此之外,香港进一步发展私家医院,在黄竹坑、将军澳、大埔及大屿山这四个地方,为私家医院预留了土地。为了保证私家医院收费透明,香港政府规定须以套餐式收费(当中应涵盖医生费用、住院费用、诊断程序、外科手术等)提供一定数量的服务。当然,为了应对医疗需求,对公立医疗资源进行了扩充,兴建天水围医院和香港儿童医院、扩建基督教联合医院,以及重建广华医院和玛丽医院。

  在2008年的改革方案中,香港计划在2013—2014年建立电子健康记录互通平台,连接所有公立医院和私家医院。2015年,香港继续推行第一阶段电子健康记录计划,建立一个涵盖全港、以病人为本的系统。该系统有助公私营医疗服务提供者上传、浏览、获得电子健康记录,立法会通过《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条例草案》后,系统即可推出。

  市场化是大势所趋,天下没有免费午餐

  香港在公营医院体系引入内部市场化改革无疑是明智的。在大陆,有人(一些公立医院工作者)指责市场化就是卖医院,显然是偷换概念。

  很多计划经济学者都说:“我们要加大公立医院投入!香港是免费医疗!”其实,大陆所呼吁的免费医疗、加大投入,恰恰是香港头疼的地方——单靠一般税收,财政投入无法满足公共医疗需求。

  从香港的医疗改革历程,我们不难发现,这样的呼声并不符合它发展实际,也不符合大陆的发展实际。香港是在老龄化背景下做出的市场化选择,大陆当下面临的挑战与香港并无不同中——老年病人增加,慢病负担严重,劳动力减少,征税压力大,医疗技术进步下医疗成本大幅增加。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想免费,就要提高劳动力的赋税,纳税人等候公共医疗资源的时间也会越来越长。显然,当医疗体系效率低下已经影响公平、可及的时候,市场化改革是必然的。

  对于一个经济体来说,公共医疗费用的分担无非分为3个部分:政府、社会和个人,只是谁多、谁少的问题,其实就是钱从哪儿来的问题。香港医疗改革中多次提及融资问题,在政府财政投入之外,引入社会筹资(自愿医保)。但大陆把financing一词翻译为政府补偿,让人一看就觉得,这是天生让公立医院自负盈亏吗?

  【1】1894年,香港暴发了严重的鼠疫,当时香港的医疗体制不能大规模应对疫情,政府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不足、人手短缺。鼠疫风波过后,香港政府开始调查医疗机构的架构和人手分配,训练医护人员。

  【2】1858年,香港性病医院的创办。1872年,在一些华人领袖的支持下,东华医院兴建,成为全港第一间私人慈善医院。1897年,政府在临时天花医院的旧址上建立了一个附属于国家医院的产科部。1922年赞育医院的成立,该医院最先由华人西区公立医局管理,1934年作为礼物转交给政府。1925年,香港在九龙创办了九龙医院,按照政府规划这是一家有500张病床的综合医院。1937年玛丽医院建立,拥有床位546张。

  【3】香港政府于1938年把位于荔枝角一家旧监狱的下层改建为一家拥有300张病床的救济医院。同年,在政府的资助下,广华医院增设能够容纳200位病人的四个临时帐篷病房。1939年,政府批准在四个难民营分别设置临时棚屋医院。根据政府报告,这些临时棚屋大概总共有80张病床,而且颇受难民欢迎。

  【4】1857年,香港颁布了《传染病条例》,1910年颁布了《助产士条例》,1936年香港颁布了《护理院和留产院注册条例》。早期,香港已经有了两部法律。

  【5】1964年,香港政府发布了《香港医疗服务发展》白皮书,该白皮书公布了政府的医疗政策,“直接或间接向不能从其他途径获得医疗服务的广大市民提供低廉或免费的医疗及个人健康服务”。1974年,《香港医疗卫生服务的进一步发展》白皮书问世,修订后的医疗政策目标是“保障及促进整体的公众健康,以及确保向香港市民提供医疗及个人健康设施,特别是那些须依赖资助医疗服务的广大市民”。1985年发布顾问报告书《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建议当局设立独立管理的医院制度、收回医院服务的成本、增设较高级的病房(乙级病床)等,继而研究成立脱离政府框架和公务员体系的医院管理局,接管公营医疗服务。1989年,临时医院管理局发表报告,提出收回医院服务成本15%至20%的建议。次年,《人人健康展望将来:基层健康服务工作小组报告》出台,重申政府医疗卫生政策,“不应有人因缺乏金钱而不能获得适当的医疗治理”。同年12月,医院管理局成立,成为政府以外的第二个最大的公营机构。1991年12月起,医管局负责管理全港公立医院及相关的医疗服务,并透过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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